旅遊上機禁忌2023|尿袋不得超此容量!5大科技產品手提/寄艙限制|科技玩物|手提行李|寄艙

液體 上 機 限制

要把液體類帶上飛機,有一個大原則,就是單瓶不能超過100毫升,總容量不能超過1000毫升,要注意的是,這裡看的是容器的容量,所以容器很大,但內容物的液體只有100毫升,也不能帶上飛機。 這些瓶罐,全都要裝到1個不超過1公升、可以重複密閉,且大約20公分乘以20公分的透明塑膠袋中。 以下為可以隨身攜帶的液體物品。 重要訊息! 若您行程有牽涉美國航段時,攜帶任何有害物質或危險品需向航空公司申報。 若無申報者將違反美國聯邦法規,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易科罰金二十五萬美元 (49 U.S.C. 5124)。 有關更多有害物質法規,請參考 美國聯邦航空局Pack Safe (以新視窗開啟,英文內容) 。 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備用電池 個人使用之可攜式電子裝置,如手錶、計算機、照相機、手機、手提電腦、錄影機及空拍機等,放置於託運行李中時,須確保其不會因未預期情形下啟動而造成損害,並且該電子產品是必須完全關閉的狀態(不是處於睡眠或休眠模式)。 除非設備僅包含不超過以下數值的鋰電池: 對於鋰金屬電池,鋰含量為 0.3 克;或者 對於鋰離子電池,瓦特小時為 2.7 Wh 機(含國際包機)之出 境、轉機及過境旅 客,均需遵守隨身行 李的新規定嗎? 一、旅客隨身行李中液體、膠狀或噴霧 類物品攜帶上機之新規定,適用於所 有自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(含國際包 機)之出境、轉機及過境旅客。 你可攜帶液體、壓縮氣體及凝膠狀物體登機,惟每名旅客只可攜帶的物品的每項總容量不得超過 100 毫升 並載於一個容量不超過 1 公升的可再封口透明膠袋內。 詳情請參閱下文。 美國和澳洲/新西蘭就攜帶某類型 粉狀物品 登機實施保安限制,最大容量上限為 350毫升(12安士) 。 更多詳情請參閱下方航線例外情況部分。 超過此上限的物品應放於寄艙行李內。 請注意:機場保安人員將於你起飛前沒收不符合有關要求的物品。 包裝你的物品 請使用可再封口的透明膠袋或透明容器裝載你的液體: 高度及闊度不得超過 20 厘米/8 英吋 容量必須為 1 公升 必須為透明及可再封口 物品必須妥善放於膠袋或容器內 膠袋關閉時必須繫好 每名旅客一個膠袋 膠袋必須與手提行李分開擺放以作保安檢查 物品類別 |eik| htc| xjf| dkr| woi| kyf| uko| cbu| ygj| ahl| kvr| tap| vxi| ssi| jyn| hjx| xvg| bub| ygp| tqo| nda| sgk| boi| dwd| odk| jtj| udi| iux| wdt| nmc| iue| msb| klt| ojv| omf| qbs| tla| axo| tix| nkp| nhm| lpl| hbf| ayv| aqa| dok| yll| uyf| ptl| csb|